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5日0时起,新增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龙溪街道:锦江郦城7栋,花卉园西一路38号2单元,花卉园西三路25号,红石支路500号西南大学国际教育中心,城北大厦3单元,长安锦绣城12栋,碧桂苑A栋,武陵路108号1单元;
龙山街道:龙脊路109号佳仕丽2栋,余松一支路6号龙湖紫都城4栋,余松路450号佳居花园B区2栋1单元,安泰佳苑5栋,龙腾新苑1栋;
(一)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四)实行3天临时管控,连续3天开展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五)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