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7日8时起,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龙山街道:松石北路117号富悦大厦A栋,天竺路269号香草天空1栋
双龙湖街道:龙顺街10号1幢4单元,翠湖支路82号3单元
双凤桥街道:双凤桥路111号龙凤花园二区11栋2单元,民秀路1号环湖雅居B区7栋、15栋
(一)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四)实行3天临时管控,连续3天开展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五)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