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域
(一)自2022年11月7日10时起,临时管控以下区域:
龙塔街道:尚品路778号鲁能星城六街区7栋
两路街道:渝航路三巷20号一栋3单元、4单元
双龙湖街道:绣湖路108号B栋3单元
双凤桥街道:双凤桥路198号金易花园A栋4单元,观月北路蓝湾半岛2栋,双凤桥支路59号自建房4单元
回兴街道:锦华路4号玫瑰城黄瑰苑B2区4栋,宝桐路2号旭辉新里城53栋
宝圣湖街道:宝石支路7号华府春城3栋1单元,兴科大道364号莺歌小区4栋
(二)自2022年11月7日17时起,临时管控以下区域:
龙塔街道:兴盛大道120号天江鼎城3栋2单元
宝圣湖街道:果塘路2号伽蓝艺墅54栋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一)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四)实行3天临时管控,连续3天开展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五)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