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18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8时起,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域
龙溪街道:新牌坊三路103号升辉雅舍1单元,松桥路114号,金龙路99号
龙山街道:松石一巷14栋1单元
龙塔街道:紫园路268号水务龙城天都1栋
两路街道:渝航路87号4单元
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251号瑞丰花苑2栋,双凤桥支路121号自建房4单元
双龙湖街道:龙平支街2号3单元,凯歌路后街12号2单元
仙桃街道:福畅路2号爱加欧郡二期2栋,桂馥西路2号泽科港城国际二期锦云香缇14栋1单元
回兴街道:霓裳大道1号中德茵莱国际7栋,双湖路87号春天花园B栋1单元,双湖路153号航空花园9栋2单元
石船镇:石船大道石船家园5栋1单元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一)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四)实行3天临时管控,连续3天开展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五)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