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2022年11月8日)
发布日期:2022-11-08 20:44
来源:渝北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17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渝北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将渝北区部分区域划定为中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龙山街道松石北路117号富悦大厦A栋,双凤桥街道民秀路1号环湖雅居B区7栋、15栋,从2022年11月7日8时起实施。
两路街道渝航路三巷20号1栋3单元、4单元,从2022年11月7日14时起实施。
龙塔街道兴盛大道120号天江鼎城3栋2单元,从2022年11月7日17时起实施。
双凤桥街道民秀路1号环湖雅居B区11栋、21栋,龙山街道红石路150号聚信广场4栋2单元,从2022年11月8日0时起实施。
1.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双凤桥街道、两路街道除上述中风险区以外的区域。
1.倡导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出小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
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