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印发《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联合驻该委纪检监察组启动2023年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持续纠治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全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均纳入整治范围。
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违规外送检查检验、转介患者、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履行知情告知义务、买卖泄露患者信息等行为,收受“红包”“回扣”等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展开。
整治办法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医务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罚款、暂停处方权或者执业活动、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处分等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将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
整治阶段
3月至4月为自查阶段,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推进社会监督,开设群众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参与提供重要问题线索。
4月至10月为检查阶段,区卫生健康委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0月至11月为交叉检查阶段,将邀请区外专家团队随机抽查。
11月至12月为总结整改阶段,对存在的突出行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改,强化“再监督”“回头看”,梳理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维护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