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文明实践所 /
双龙湖街道 回兴街道 龙溪街道 龙山街道 龙塔街道 悦来街道 两路街道 双凤桥街道 王家街道 宝圣湖街道 仙桃街道 玉峰山镇 龙兴镇 统景镇 大湾镇 兴隆镇 木耳镇 茨竹镇 古路镇 石船镇 大盛镇 洛碛镇
当前位置:首页 > 渝北资讯 > 正文

渝北区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3-04-26 09:23 来源:渝北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渝北区酒店住宿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重庆逐渐进入旅游高峰期,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酒店宾馆和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全区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全区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严格做到明码标价,在酒店宾馆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当日客房和餐饮价格。

三、相关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和餐饮服务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

节日期间,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酒店住宿和餐饮服务行业的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杜绝恶性价格纠纷事件发生。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公开曝光。

请各相关经营者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拨打 “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