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某部门出台的《区级某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实施细则》中的审查标准: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另外一个部门发布公告《政策性某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公告》中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涉嫌违反《实施细则》审查标准。
近日,记者从渝北区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区级部门联席会议上获悉了上述消息。会上,渝北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区级部门联席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办”)向全区27个成员单位通报了数起违反《公平竞争实施细则》审查标准案例。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经之路,也是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渝北区联席办、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会议还审议了《渝北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安市、渝北区、北碚区联合关于印发政策措施影响公平竞争风险合规指导清单的通知》和《渝广两地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评估优化投资兴业环境助推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方案》等多个政策措施,渝北区联席办工作人员就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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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区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区联席办充分发挥统筹组织作用,探索出单位自查、第三方评估、川渝交叉互评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2022年渝北区联席办持续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2个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抽取47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据介绍,渝北区联席办在部署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清理存量工作中,共清理出台的92份涉及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修改政策措施3份,废止1份,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对重庆等六省(区、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渝北区作为受评估区县之一,受到评估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