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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渝北区提高四类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发布日期:2023-10-13 17:05 来源:渝北发布

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底线,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从9月1日起,渝北区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等四类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新标准惠及1万余名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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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上门了解困难群众情况。区民政局供图

具体提标幅度

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17元提高到73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1元提高到600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9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5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38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5元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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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上门向困难群众宣传相关政策。区民政局供图

近年来,渝北区落实低保分户、低保渐退制度等政策,全面推广“重庆救助通”应用,将全区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相关的救助事项通过“重庆救助通”线上进行申请及办理,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开展民政重点民生资金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社会救助腐败作风问题整治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下一步,渝北区民政局将继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帮扶机制建设,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切实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