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捕。
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全面禁捕。
二、渝北区禁捕范围
(一)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干流;
(二)长江重要支流:嘉陵江、御临河;
(三)其他重点水域:沙公溪、六背溪、沙溪河、黑水滩河、后河(东方红水库坝下段)、温塘河(两岔水库坝下段)、大洪河(别名东河)。
三、禁止类型
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
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
其他时间内垂钓按《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