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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全攻略→

发布日期:2024-09-26 16:10 来源:渝北发布

为进一步防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积极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力推动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着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收好这份 “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全攻略”。

1.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举报方式

我市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举报范围为重庆市内的县、乡、村及场镇道路;以下三种方式均可举报:

(一)口头举报。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

(二)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

(三)短信举报。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

在举报交通违法的时候,举报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或民警提供违法行为种类和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方向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同时公安机关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的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公安机关在15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2.十类交通违法举报被采用均设奖励

在10类农村交通违法举报中,举报人举报客运车辆、校车、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以及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可获得50元奖励;

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可获得200元奖励;

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可获得500元奖励;

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警方将根据线索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3.民警提示

对于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者;联名举报,按一案奖励;举报同一人的多项违法行为,按最高奖金额奖励。举报人在得到奖励通知的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领取奖金;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新闻多一点

近日,渝北交巡警接群众举报称,渝北区石船镇石船安置房路段有大货车行驶途中掉落石头和泥土,存在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民警根据相关线索,立即进行追踪巡查,最终在龙骏大道石船安置房路段将该大货车查获。

民警依法将该车辆过磅检查,经过磅后该车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民警责令该车驾驶员邓某叫来其他货车卸转货物,消除违法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邓某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