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县域制造业企业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我市12个县制造业企业就业,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关于落实12个县制造业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到我市12个县的制造业企业就业参保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政策,从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对政策经办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对在重庆市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制造业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学历1000元/人/月、硕士学历2000元/人/月、博士学历3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补贴,最长可补贴3年。

据了解,本次《通知》涉及的就业政策结合我市12个县制造业企业实际发展需要,补贴对象涵盖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学历层次涵盖了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时长最长可达3年,并且会按月给予补贴,通过扩大补贴范围、加密补贴发放频次,进一步提升在我市12个县的制造业企业就业参保的高校毕业生获得感、满意度。